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的通知
一年来,全体党员在支部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街道党建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工作,锐意进取,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建党104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及在“学习强国”中表现优秀的党员,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董事会,决定 授予陈科、文科、徐晴“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授予梁涛“优秀党务工作者” 荣誉称号, 授予黄可成、刘长军《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荣誉称号。
希望全体党员以他们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创新实干、担当作为,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湖南长钢控股集团支部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